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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电钢(锰)一体化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3-2020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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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9月1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煤电钢(锰)一体化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3-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贵州省煤电钢(锰)一体化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3-2020年)

二、规划概况:

依托贵州省煤炭资源、水资源、电力资源和区位优势,结合钢铁、电解锰产业基础,充分利用域内和域外矿产资源,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整合重组,加强技术创新,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重点推进煤电钢(锰)一体化发展,规划布局和改造提升煤电钢(锰)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基地,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协同发展,打造贵州工业新的经济增长极。根据“贵州省煤电钢(锰)一体化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3-2020年)”,规划到2020年,煤电钢(锰)一体化取得突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要素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电钢(锰)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基地。全省能矿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力争新增钢铁产能600万吨,钢铁深加工产能175万吨,电解锰产能64万吨,电解二氧化锰产能9万吨,锰深加工产品43万吨。

本规划以“坚持市场引导、加强产业协作、坚持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资源节约、注重环境保护”为原则,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统筹一体化发展,着力壮大产业规模、培育发展产业集群,改革资源配置机制、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规划布局的煤电钢一体化基地共6个,主要为: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城市钢厂搬迁建设新特材料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赫章县工业园区锦华实业热铸连轧生产基地项目、六盘水机械基础件高精坯材研制生产基地项目、首钢水钢煤电钢一体化项目、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煤电钢化一体化”基地项目,煤电锰一体化基地共5个,主要为遵义市汇兴煤电锰一体化异地技改项目、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煤电锰一体化项目、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锰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铜仁松桃煤电锰一体化基地项目、印江云阳锰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三、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规划布局产生废气的产业主要有火电产业产生的锅炉烟气(主要为SO2、NOx、粉尘),炼钢产业产生的高炉尾气(主要为SO2、CO、粉尘),钢铁深加工产生的酸洗废气(盐酸雾),电解锰和锰深加工产业产生的生产废气(硫酸雾、粉尘),铁合金产业产生的电炉烟气(主要为SO2、CO、粉尘),矿石烧结过程产生的烧结烟气(主要为SO2、NOx、粉尘)。规划布局的产业产生的废气如处置不当,将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规划环评要求对布局的产业实施废气治理措施,要求火电产业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改进燃煤技术,减少燃煤过程中SO2、NOx的排放量,增强烟气除尘效率,减少烟尘排放;要求炼钢产业高炉烟气综合利用,采用除尘后作为矿石烧结燃料或余热锅炉使用;钢铁深加工产业产生的盐酸雾经收集后采取酸雾净化塔净化处置;电解锰和锰深加工产业产生的矿石破碎粉尘采用除尘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硫酸雾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铁合金产业产生的电炉烟气经除尘净化后作为矿石烧结或余热锅炉燃料使用;矿石烧结尾气经脱硫、脱硝和除尘后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本规划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规划产生废水的主要产业为火电产业产生的循环冷却水、炼钢产业产生的冷却废水、钢铁深加工产业产生的酸洗废水、电解锰和锰产业深加工产业产生的浸出废水,铁合金产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等。同时,规划布局的产业建成后还将产生生活污水。

本次规划对产业布局产生的生产废水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规划布局的产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实现“0”排放,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将生产废水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综合利用,减少新鲜水使用量,达到循环经济的目的。生活污水主要通过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于生产或外排,要求规划布局产业所在园区尽量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产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通过以上方式后,本次规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规划布局产生的噪声主要分为施工期噪声和运营期噪声。

规划内各基础设施施工期应该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泵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改善操作条件和减轻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用减震和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源的影响,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减少夜间产生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后,规划布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规划布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火电产业产生的炉渣、脱硫石膏;炼钢产业产生的钢渣;电解锰和锰深加工产业产生的锰渣;铁合金产业产生的水淬渣等。

对于产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通过综合利用为目标,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对于炉渣、脱硫石膏、水淬渣、钢渣等综合利用技术成熟的,应强化固废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出指标;锰渣目前无较好的利用措施,应建设锰渣堆场合理堆存,同时应加强锰渣综合运用的研究,尽可能减少锰渣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后,规划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的“贵州省煤电钢(锰)一体化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3-2020年)”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贵州省相关规划,规划建设过程中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选址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通过调整后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规划区域内居民及企业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 您是从何种渠道了解该规划的信息?

(2)您认为您目前居住地的环境质量如何?

(3)本规划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4)对于本规划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接受?

(6)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您是否赞同该规划的实施;

(7)规划实施对区域内水电等需求的影响;

(8)对该规划进行的污染防治工作,您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发送E-mail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查阅报告书公式本、索取补充信息和反映个人、团体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左会亮

联系电话:0851-8528471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851—85624901

邮箱: 88934992@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为贵州省所辖范围,征求对象包括全部个人和团体,征求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规划落实后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规划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八、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E-mail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认真回应。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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